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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协评议:申花对云南比赛进球及点球有效,判罚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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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速体育在8月6日讯,中国足球协会正式公布了第二十一期裁判评议结果,这次评议涉及多场引人注目的中超联赛赛事。针对申花队与云南玉昆队比赛中的两次引起争议的判罚,足协经过详尽的分析和讨论,确认当值裁判员以及视频助理裁判(VAR)的判罚是准确的。

判例六详细解读:

在比赛进行到第77分钟时,上海申花队攻入一球,这一进球当时被裁判员判定为有效,并且没有VAR的介入。然而,在进球之前,上海申花队的20号队员似乎处于越位位置。虽然这个位置颇具争议,但没有俱乐部提出申诉。然而,评议组在对这次判例进行深入讨论后得出结论,认为在申花队队员触球的瞬间,20号队员确实越位,但其跑动路线并未与对方队员产生明显的接触或仅有轻微接触,且并未影响对方队员处理球或争抢球的能力。同时,传球的落点与越位队员之间也保持了一定的距离。因此,评议组多数成员认为上海申花20号队员并不构成越位犯规,随后的进球也被确认为有效,裁判员的判罚以及VAR的决策都是正确的。

再来看判例七:

比赛进行到第79分钟,上海申花队的9号队员在对方罚球区内头顶球后,与云南玉昆队的5号队员发生接触并倒地。这一情景被裁判员判定为云南玉昆5号队员犯规,并判罚球点球。同样,这次判罚也没有VAR的介入。对于这一判例,虽然没有俱乐部提出申诉,但围绕云南玉昆防守队员是否因争抢球而无意冲撞到对方队员构成犯规的问题,引发了广泛的关注与争议。评议组在经过细致的讨论后认为,云南玉昆5号队员在争抢头球时动作稍晚,因惯性撞倒对方队员,这属于草率的冲撞犯规。评议组进一步指出,在足球比赛中,无论是在触球前、触球时还是完成触球后,如果一方队员对另一方实施了犯规动作,都应被判为犯规。因此,此判例中云南玉昆5号队员的动作确实构成了竞赛规则中所指的缺乏预防措施和注意力的草率犯规,裁判员的判罚以及VAR的决策再次被确认为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