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军获刑,助贷南大毕业,35岁副处,痴迷内斗,唏嘘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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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年7月30日,中超公司原董事长刘军在一审中被湖北省通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判处执行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0万元。这一消息令人震惊,尤其是对于那些曾经熟悉他的人来说,更是无比唏嘘。
刘军,一个寒门学子的杰出代表,他的成长历程充满了励志和奋斗。江苏博主“卖萌谁在行”透露,刘军出生于1976年,家庭条件并不优越。他靠着助学贷款考入南京大学,完成了学业。尽管他的原生家庭背景不能给他未来的人生带来太大的助力,但他凭借自己的努力在仕途上取得了很快的发展。
在2011年,年仅35岁的刘军出任舜天总经理,成为了一名副处级干部。仅仅三年后,他又被提拔为正处级干部。这种在体制内迅速爬升的速度,不禁让人戏称他为“我辈楷模”。然而,在他的职业生涯中,有一个非常特殊的标签——内斗高手。
在江苏队时,刘军与领队杨晨曾发生矛盾,甚至逼得老好人杨晨都发起了火。之后,他又与主教练高洪波多次爆发冲突。这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一起事件是在15年年初,当时由于舜天引援不利,球迷的怒火指向了俱乐部。刘军的嫡系在社交账号上引导舆论,将问题指向教练组。高洪波得知此事后,愤然离开冬训队伍,与刘军展开激烈争执。甚至有传言称高洪波私下表示在舜天连教练都不算。
离开江苏后,刘军转战中国足协并任职中超公司/中足联。然而他依然不改痴迷内斗的本色,甚至被那位曾是他的死对头高洪波的好友——郭炳颜视为死敌。这次的一审宣判也证明了他最终难逃法网。回看刘军的一生,虽然他曾有过辉煌的时刻和显赫的职位,但最终还是因为自己的行为而走向了毁灭。这无疑是一个深刻的教训,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在追求成功的同时,更应注重道德和法律的底线。